校党委宣传统战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管理、对内对外宣传、大学文化建设、普法教育、统一战线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党委宣传工作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宣传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等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所属单位落实学习计划,承担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日常工作。
3.密切跟踪国内意识形态领域的发展与动向,指导院(系)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上级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的要求,开展法制教育,并定期跟踪检查。
5.组织开展学校对内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抓好学校校报、新闻网、宣传栏、新媒体等舆论宣传阵地建设。
6.建立校内舆情工作队伍,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定期开展各类思想情况调研活动。
7.对学校社科类图书出版、课题的申报等工作进行政治上的指导。负责对校外人员来校作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的审批工作。
8.负责学校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
9.牵头组织大学文化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研究、推进大学精神的弘扬和大学文化建设工作;统筹指导日常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
10.健全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统战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成为党委联系各民主党派和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桥梁和纽带。
2.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学校党委开展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和办法,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当好党委开展统战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3.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学、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4.帮助和指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5.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
6.关心和支持党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等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责,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7.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做好其思想工作,掌握其思想状况,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
8.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海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管理和服务工作,发挥留学人员在学术、信息、管理等方面优势;拓展学校对外宣传,促进对外合作。
9.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台、港、澳、侨相关工作,支持、指导侨、台联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10.开展统战理论和政策的研究,搞好统战宣传和统战信息工作。
11.搞好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切实把党委统战部建设成为团结、民主、交友、温暖的“党外人士之家”。